南島社大長期關心原住民族部落共同體的重建,以及部落集體權利如何在現代國家制度中獲得真正保障。
2026年7月28日,《聯合報》「讀家觀點」刊登本會理事長阿力曼(王土水)與總幹事劉烱錫共同撰寫的〈履行人權承諾 讓部落成為公法人〉。
文章指出,《原住民族基本法》雖已明定部落得依其意願取得公法人地位,但相關實施辦法至今仍未完成。現行「部落公法人試辦計畫」也未讓參與部落真正取得公法人資格,使部落仍無法以公法人身分持有財產、締結契約、雇用人員並承擔法律責任。
我們主張,行政院及原住民族委員會應儘速訂定「部落公法人暫行實施辦法」,讓有意願且準備成熟的部落先取得法律身分,再從實際運作經驗中逐步檢討、完善制度。
權利不是自治成功後的獎賞,而是自治得以發展的前提。原住民族日不應只有紀念正名,更應成為國家履行原住民族人權承諾的日子。
作者:
阿力曼(王土水)/台東縣南島社區大學發展協會理事長
劉烱錫/台東縣南島社區大學發展協會總幹事
刊登日期:2026年7月28日








